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0-12-18 22:26    浏览次数: -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县级乡级
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范围: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的相关规定,我区确定15大类37个小类97个品目作为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按省农业厅确定的标准执行。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申请材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需提供: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购买农机具前后,到当地的村委会和镇政府申报并出具购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本人农商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凭证(仅限购买单机或同一主体同一批次购买多台累计销售价1万元以上的机具申请者提供);
      购机者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凭证(仅限购买单机或同一主体同一批次购买多台累计销售价1万元以上的机具申请者提供)。
      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在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自主购买机具后,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在收到补贴申请资料后应及时将申请者信息及机具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两份存档、一份交给申请者)盖章并交申请者签名确认。
    办理时限:
    核实机具时需“见人见机见票”,并进行现场核实,具体要求按《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流程》有关规定执行。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待结算状态下,由
      镇政府按村委会制作《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表》,并在村委会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时限为7天),公布镇政府的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证明情况及有关资料上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农业农业和水务局收到镇政府的公示证明及有关资料后,将有关乡镇所受理的申请购机信息制作《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表》,在本地或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示,(时限为7天),并公布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0662-6611157)、财政局(0662-6617010)的举报电话。
      。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局及时整理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送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复核无误后,办理资金兑付手续。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属于个人的,由财政部门将补贴直接兑付到个人银行账户;属于组织的,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由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组织银行账户。补贴资金至少每季度足额兑付一次。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政府网站
2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政策依据;《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粤财农〔2016〕213号)
    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补贴面积界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条件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抛荒2年以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暂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二轮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后,要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  
    3、补贴面积申报与核实。
      (1)补贴面积申报。农户(农场职工)初次申报需带身份证、“一折(卡)通”、土地承包确权证件(未有土地承包确权证件的以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准)到当地村委会填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清册》中的具体内容,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并将《清册》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一个造册单元报送镇政府(街道办)。以后农户申请调整年度补贴面积的,要重新填写《清册》,报村委会登记、核实,并在新录入的《清册》上重新签字、按指印确认。村委会要及时更新数据,按当年调整后数据汇总上报镇政府。
      (2)补贴面积核实。各镇政府负责做好清册内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各村上报的《清册》内容,确保《清册》登记的各项内容完整。审核后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为《清册》的完整事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农户年度补贴面积发生变化的,要按程序进行公示。在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负责人在《清册》签字加盖公章保留存档,同时编制村补贴面积汇总报表,连同《清册》各一式2份上报镇。镇对村上报的《清册》内容和补贴面积汇总报表进行核实,无异议后镇政府分管领导在《清册》签字加盖公章保留存档,同时编制镇补贴面积汇总报表,连同《清册》各一式2份上报区农业部门。
      (3)补贴面积审核。区农业部门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审核、统计和汇总,对镇上报的补贴面积汇总报表进行审核,并对镇上报的《清册》内容进行存档备案,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审核结果无异议后,会同区财政部门汇总各镇补贴面积,于每年10月底前将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一式3份报送市农业、财政部门。
         4、补贴标准。根据市下达的年度补贴资金总量和核定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5、补贴资金管理与兑付。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补贴资金全部纳入粮食风险金专户,并与专户内其他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
      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在补贴资金发放前,由镇政府负责公示,公示到村级,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补贴资金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兑付给农户。区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门汇总确认后的《清册》内容,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要按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补贴发放手续,并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耕地保护补贴”字样。
    联系地址: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种植业管理股,咨询和投诉电话0662-6629066;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政府网站
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政法规、规章: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的规章
    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其他政策文件:
    涉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补贴对象:
    按照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审定
    补贴范围:
    按照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审定
    补贴标准:
    按照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审定
    申请程序:
    按照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审定
    申请材料:
    按照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审定                                         补贴结果:按照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审定及进行公示
    监督管理:监督电话(12345)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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