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12月20日,阳东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第四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对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审议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事项,审议通过关于接受龙有南辞去区九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接受陈志昌辞去市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收支矛盾加剧、财政运转困难的严峻形势,要积极开源节流促发展,集中财力办大事,使财政总体运行处于合理区间。下一步,要结合此次财政预算调整,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会议指出,2023年区政府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有效提升了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效能。下一步,要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的衔接机制,加快处理好国有企业资产划拨过户等问题,助推企业轻装上阵、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重要途径。常委会法制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要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为依法治区、推动法治阳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