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在全市跨区域经营和迁移便利度,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化企业准入退出流程,进一步提升企业迁移便利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落实好《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省内通办”实施我省企业省内迁移通办的通知》(粤市监注〔2021〕259号),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缩短企业市内跨区迁移办理时限,解决企业市内跨区迁移“返跑”“多等待”等问题,实现企业市内跨区迁移“一次办”。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到企业迁移申请材料后,可以通过广东省市场准入信息系统的“【企业准入】-【登记业务】-【主体迁入登记】”模块,点击“省内迁移通办”按钮,弹出企业迁入信息页面,填写企业信息后,点击“查看档案”可以查看企业在迁出地的电子档案,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应予当场受理。受理后业务系统将自动向迁出地登记机关发送迁出确认业务。企业迁出地登记机关收到系统发出的“迁出登记”业务待办后,原则上应当在0.5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迁出的确认意见。迁出地登记机关同意该企业迁出的,拟迁入地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迁入登记、一次办结。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核准迁入登记通过后,业务信息系统自动将企业登记状态设定为迁出状态,迁出地登记机关应当自迁入登记核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企业纸质档案的交寄工作。迁出地登记机关依法不同意该企业迁出的,应当在系统中提出不同意迁出的理由和依据,并在0.5小时内反馈拟迁入地登记机关,由拟迁入地登记机关依法告知申请人。
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着力破除企业市场退出障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有关规定,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纠正妨碍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的不合理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在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情况下,对企业注销、破产、挂牌转让、搬迁转移等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市场退出障碍,以及以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市场准入和退出障碍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着力破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壁垒,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登记窗口可以通过粤政易APP业务群或电话沟通迁移登记信息,确保限时办结迁移登记业务。
工作联系人:登记注册科:胡志平,联系电话:3326618
营商促进科:陈丽萍,联系电话:3327691
价监竞争科:蒋 平,联系电话:2332938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来源:阳江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