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阳东区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批72、73号来电和195、196号来信共4宗转办件。经核实,4宗转办件与2018年6月1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七批第125号转办件反映的都是广东源丰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以下简称“源丰猪场”)的环境问题。2018年6月12日以来,在省环保督导组的指导下,区领导带队,组织农业、环保、水务、综合执法局、卫计等部门和新洲镇政府,对源丰猪场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处理。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诉反映的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批转办件共有编号为72、73、195、196号的4宗投诉件反映源丰猪场环境问题。具体如下:
(一)第72号转办件投诉情况。群众反映“举报源丰猪场污染环境,废水直排大洋河,前期已经有投诉过,阳江市环保局回复称未查该猪场污染河水的事实。该场是等下雨时等河水涨潮时偷排的,6月24日,当天下雨,村民发现大洋河有黑色粪水,然后顺着粪水找到了该场的排污口,猪场想用挖掘机毁灭证据,但村民一直保护证据,夜里也没有离开,已经报警,现在现场有村民3-400人,打不到环保部门电话,镇领导已经知道了,但群众要有阳江市的环保局或督察组的执法人员到现场。”
(二)第73号转办件投诉情况。群众反映“刚刚有打电话来,村民现在还围聚在源丰养猪场现场,保护直排口的现场,刚才是县环保局的执法人员过来了,就看了一下,但没有做进一步处理,现场有很多警察特警在,没有进一步确定认定,没有给村民一个答复,村民都不愿意散离。”
(三)第195号转办件投诉情况。群众反映“举报源丰猪场非法倾倒填埋和存放约6万立方米的固体废物等,污染窗民饮用地表水,严重危害村民的安全。1、深埋并覆盖泥土的有2处固体废物约4万立方米。2、露天深坑无任何防渗和防雨水措施多年长时问存放有1处固体废物约3万立方米。3、猪场的粪水池大量没过塘基外溢,造成河滩和基围有一层黑黑的粘粘的猪粪,固体废物和粪尿池的污水流向大洋河,黑红水体散发出恶臭。6月14日新州镇副书记在东安管理区召开会议宣布对猪场的调查结果,说猪场合法合规,东村水井化验全部合格,并展示检查结果。村民听后很激动。并在开会前后传唤曾反映过猪场污染的问题的村民到派出所录口供,有关人员还恐吓村民说,凡是参加投诉猪场的人想在派出所办事都会被拒绝。”
(四)第196号转办件投诉情况。群众反映“阳东新洲源丰猪场5月11日到6月14日夜间将大量猪粪运到场内填埋,运输过程中臭味难闻。6月6日村里下大雨,猪场的粪水池大量没过塘基外溢,造成河滩和基围有一层黑黑的粘粘的猪粪,让村民和水产养殖户苦不堪言。举报人于2018年6月11日曾举报过源丰猪场,6月14日新州镇副书记在东安管理区召开会议宣布对猪场的调查结果,说猪场合法合规,东村水井化验全部合格,并展示检查结果。要求村民不要再投诉源丰猪场。村民听后很激动。并在开会前后传唤曾反映过猪场污染的问题的村民到派出所录口供,新洲派出所的所长恐吓村民说,凡是参加投诉猪场的人想在派出所办事都会被拒绝。”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12日至6月25日,我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关于源丰猪场污染环境问题的举报5次。从2018年6月12日起,我区由区领导带队,农业、环保、水务、综合执法局、卫计等部门和新洲镇政府,组织到源丰猪场的环境问题开展查处工作。
(一)调查源丰猪场环保报批和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广东源丰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简称“源丰猪场”)项目位于新洲东安村委会东村,是国家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省级种猪场及省级菜篮子畜禽产品培育基地等。养猪场项目于2006年8月1日通过了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关于阳东源丰农业有限公司养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字〔2006〕31号),于2006年9月6日通过阳东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关于〈阳东源丰农业有限公司养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批复》(东环建审〔2006〕59号),于2008年12月18日通过环保验收并领取《排污许可证》。猪场占地总面积718亩,建有猪舍38栋共55000平方米,现有生猪存栏量17218头,其中母猪2986头,主要以销售仔猪为主。项目配套建设了粪水分离隔渣和分级酸化调节池、厌氧池发酵、曝气池、以及生物氧化沟、氧化塘。沼气用于发电、干粪用作有机肥等利用处理,同时,有两台高温无害化处理设备用于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二)对源丰猪场存在环境问题的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源丰猪场存在如下环境问题:
1、源丰猪场的污泥放置和废水临时存放场地未完善污染防渗措施。其中,2018年源丰猪场将改造厌氧沉淀池清挖出来约6100m3的底泥存放到污水处理站旁边在应急池和坑塘(郭村水塘,位于源丰猪场内),两处存放点均没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渗措施;未经批准擅自将约200m3的沼渣堆放在污水处理设施旁边;猪场内原氧化沟(占地约100亩)内存留大量废水,未采取相应污染防渗措施。
2、雨污分流不健全。源丰猪场养殖场内雨污分流设施不够完善,多处存在粪水混合液残留物体。
3、源丰猪场变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未报环保部门审批。
4、源丰猪场设置暗管偷排。6月24、25两天,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区综合执法、区农业部门和新洲镇政府等单位组成工作组,牵头组织源丰猪场和东村群众代表对举报的偷排位置开挖,在源丰猪场东南位(北纬21°52ˊ31",东经112°13ˊ28")发现两条暗管,经氧化塘底部延伸到雨水排水沟,进行污水排放,这两条暗管管道直径20厘米,管长约8米,埋藏深度约2.5米;另在源丰猪场西南方(北纬21°53ˊ9",东经112°13ˊ56")发现原设施的氧化沟有一洞口排放污水到雨水沟再流入大洋河。经查实,源丰猪场通过暗管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证据确凿,法定代表人孙奕南承认违法行为。
(三)对群众投诉内容的调查核实。
1、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批72、73号件群众投诉反映内容的核实。
经核实,6月23日下午,阳东区源丰猪场被发现设置暗管偷排,激起了民愤。阳东工作组到现场进行处理。其中阳江、阳东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并依法对源丰猪场负责人孙奕南进行行政拘留。
2、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批195、196号来信群众反映内容的调查核实。
2018年6月12日,我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关于源丰猪场污染环境问题投诉件后,迅速组织工作组开展调查。当时发现的问题是源丰猪场清挖出的约6100m3底泥和200m3的沼渣污泥堆放在没有污染防渗措施堆放点、废水临时存放场地未完善污染防渗措施和雨污分流不健全的问题。阳东区环境执法人员在源丰猪场外的河滩和基围上暂未发现有猪粪,不排除由于近段时间连续大雨原因,反映的情况需进一步核实。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村庄井水化验也没有发现超出饮用水标准的情况。
经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核查,新洲派出所在每起接报警情时,均第一时间派出值班民警赶往现场处置,对现场依法调查取证,对猪场人员和村民进行劝解教育,引导村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防止村民发生过激行为。6月14日,在传唤投诉猪场污染的村民到派出所询问调查期间,该所所长及民警并不存在如举报内容所说的恐吓行为,其后也并没有拒绝为该村群众办事办证服务的现象。
经阳东区新洲镇政府核实,6月16日,属地镇政府工作组告知村民初步调查的情况,向村民解释深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恳请各位村民耐心等候。
三、处理情况
(一)对源丰猪场作出行政处罚。
1、针对源丰猪场环境问题,2018年6月17日,阳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其进行立案处理,并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责令源丰猪场即日起停止上述违法行为,限期1个月内完成整改,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消除污染隐患。2018年6月20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源丰猪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的处罚。
2、针对源丰猪场擅自改变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我区认定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有关环评管理报批的规定,区环保部门已将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移交区综合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二)对源丰猪场负责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源丰猪场逃避监管,设置暗管偷排污染物的行为证据确凿,法定代表人孙奕南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区环保、综合执法部门于2018年6月25日将该案件移交给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进行处理,当晚,源丰猪场法定代表人已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15日处理。公安机关将对源丰猪场违法行为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作出依法处理。
(三)督促源丰猪场进行整改。对源丰猪场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健全和设置暗管排放的问题,6月25日,经区工作组与村民充分协商,达成共识,要求源丰猪场聘请有资质专业公司对猪场评估并提出整改方案,并全程邀请村民监督,直至彻底整改完毕。6月25日以来,源丰猪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调查取证,减量养殖和减少用水量,迅速转运猪场内部污水和存栏的猪。经核实,至6月29日止,源丰猪场清运各类猪17000头,基本清运完,企业自行停产整改。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依法查处,督促整改。继续对源丰猪场环境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源丰猪场加快落实整改,并按要求报环保部门验收。
(二)强化环境监管。继续抓好对源丰猪场的环境监管,加大巡查监管、监测频次,督促企业依法生产、守法经营。
(三)做好舆情维稳。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群众,耐心做好群众思想解释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时公示公开污染投诉调查处理的最新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