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经区政府八届七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关于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为促进我区全域旅游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7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阳府〔2019〕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鼓励各镇各企业积极争取市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区财政资金支持旅游发展力度,并逐年增加。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5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旅游人才培训、旅游产品和品牌营销推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域旅游创建和旅游品牌打造、开展旅游酒店评星和景区评A等。
二、支持阳东乡村旅游发展
支持东平镇创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镇,新洲镇和大八镇创建特色小镇,引导文化和旅游特色村、乡村旅游、自驾车营地、民宿、农业公园、特色农产品开发、休闲农业及农旅融合和旅游+项目建设。一是大力推进东平、东湖、北部山区等三大旅游片区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其中,东平片区依托东平镇、雅韶镇、大沟镇的海洋、沙滩、古村落等特色资源,谋划建设文旅特色小镇、音乐小镇和海丝文化历史路径等;东湖旅游片区依托东城镇、北惯镇、合山镇、那龙镇、新洲镇的湖泊、温泉及城镇特色资源,建设区博物馆综合体、许鸿飞世界雕塑公园等;北部山区依托大八镇、塘坪镇、红丰镇的山地、山林、乡村等特色资源,谋划推进农业生态观光业等。二是加强资金支持。统筹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利及新农村建设等资金,用于促进相关产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统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结余资金,优先安排有旅游资源条件的乡村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开展旅游项目建设,同时安排资金做好乡村精品旅游线路的启动和推广,助力乡村振兴。
三、支持重大旅游项目建设
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重点支持创建一批支撑作用大、关联带动强、市场前景好、对阳东品牌有塑造力的滨海、温泉、乡村、生态、文旅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一是对重大旅游项目强化服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成立旅游项目推进小组,稳步推进,对论证成熟、符合相关政策的重大旅游项目优先安排用地、用海指标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财政贴息及补助支持,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对重大旅游项目争取优先列入中央和地方支持补贴对象,采用贷款贴息、无偿补助方式予以支持。贷款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同期贷款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利率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贴现率不超过实际利率;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旅游项目连续贴息原则上不超过2年。补助标准:按照在建旅游项目所属单位已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不含银行贷款)的5%以下计算,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旅游项目连续补贴原则上不超过2年。同一旅游项目不得同时申请和享受贷款贴息、无偿补助两项支持。
四、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推动旅游与文化遗存、文化创意融合发展,开展文化创意大赛,支持开发文创产品,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文化旅游街区、艺术家工作室等文化旅游精品。依托大澳渔村、雅韶十八座、疍家婚俗(疍家渔民婚俗)、咸水歌文化、赛龙舟文化、漆艺文化、风筝等历史文化资源和特色文化发展基础,发挥文化对全区其他产业特别是旅游业的提升作用,做大做强我区文旅产业。加大对我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资源的发掘、整理,推进大澳渔村联合“南海I号”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塑造世界文化品牌,打造海丝文化名城。推动东平大澳渔村、雅韶十八座和北津独石、大沟海蓢古城旧址和华洞等历史文化遗存“活化”工程,促进小刀、漆器、风筝等地方特产和疍家文化、海丝文化等与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传统文俗风情,推动阳东文化繁荣兴盛。
五、支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经费投入,支持构建全区便捷“快进”旅游交通基础设施,优先建设旅游景区、旅游特色村、古驿道和汽车营地的支线通畅道路网、停车场等。统筹规划建设高铁站、汽车站等旅游相关交通设施;加快区内旅游专线开设,着力构建“换乘一体化、节点网络化、功能旅游化、旅途便捷化”的交通集散网络。促进阳东智慧旅游发展,推进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信息化工程”等智慧旅游营销推广工程(平台)建设。鼓励景区景点等社会资本参与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旅游问询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智慧旅游管理水平,按项目建设经费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投入少于20万元的不予奖励),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财政支持“旅游厕所革命”,对新建的A级或以上旅游厕所按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改扩建的A级或以上旅游厕所按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六、优化旅游营商环境
简化旅行社业务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加快旅游经营项目审批进程,对旅游项目用地、环评、建设许可、消防、行业经营等重点环节,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指引,探索“一站式”审批服务。营造宽松的文创发展环境,支持文创平台、文创企业、文创基地等文旅创新发展。持续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大行动,提升我区旅游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
七、支持旅游品牌创建工程
吸引旅游项目落户,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旅游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等级、创品牌。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补助;对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5星级旅游饭店、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小镇、国家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补助;对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4星级旅游饭店、省级乡村旅游示范镇、A级旅游特色村,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对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或获得“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单位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于“农家乐”、“家庭农庄”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项目,获四星级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五星级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粤菜师傅”工程,对粤菜师傅工作室、开展粤菜培训、举办阳东美食节给予适当资金补助,重点打造一批名菜名厨、名店、名美食节,引导本土餐饮品牌做大做强。奖励本辖区旅行社接待外地旅游团队参与“游阳东”活动和本辖区景区参与接待“研学游”活动。对阳江市辖区旅行社年度参与“游阳东”接待游客量进行奖励。
八、支持旅游商品研产销售
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宣传销售地方特色、时尚性实用性、便携性旅游商品,重点推出一批名优土特产、传统工艺、本土美食等旅游商品。鼓励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地方标志性特色旅游商品。扶持多渠道展销宣传阳东旅游商品,推动旅游商品营销体系建设。给予旅游商品开发扶持资金,在商品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开发主体5万元、4万元、2万元的奖励。
九、加强旅游宣传营销
构建多方合作、高新技术应用等行之有效的多种平台营销推广体系,大力宣传推广阳东旅游产品和全域旅游品牌。区旅游主管部门联合旅游企业,每季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营销推广,加强重点客源市场、粤港澳大湾区等专场推介。各旅游企业制定和实施针对性营销策略。鼓励文化旅游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在阳东区区域内策划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对投入总资金超过30万元的活动,每个活动的补贴不超过活动投入资金的15%,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对我区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协会等旅游企业、旅游机构在区外客源地公共媒介投放旅游产品广告、组织区域联合旅游推介活动,或通过专列、包机、促销活动等形式组织客源来阳东旅游,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或奖励。
十、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工程
采取“政企联动、校企合作”等方式鼓励培养旅游管理经营、专业技术、非遗传承人、旅游文创、服务技能、导游解说和乡村旅游等各类旅游人才。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旅游人才培训资金,并鼓励旅游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加强文旅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每年安排至少一次集体对外交流培训学习。奖励高水平职业技能人员,对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旅游职业技能比赛前五名选手所在的企业(机构)3-5万元奖励,其中50%以上奖励参赛人员。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二年。在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修改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