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快阳东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全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围绕主要农作物生产布局,按照粪肥沼液就地消纳、就近还田的补贴原则,全区范围内将粪肥、沼液还田应用于水稻、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作物,计划推广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面积9.5万亩,阳东区辖区内的种植主体可申请施用堆沤粪肥(沼液肥),其中堆沤粪肥每亩施肥量为0.2吨,试点面积6.5万亩;沼液肥每亩施肥量为2-3吨,试点面积3.0万亩;谷类、豆类、薯类、蔬菜类、瓜果类等类型作物可按年度按造、茬进行申请,水果类作物年度只能申请施用一次。年度试点面积达9.5万亩后不再受理申请。现将施用申请指南公示。
一、堆沤粪肥(沼液肥)施用申请
(一)申请时间。申请还田对象应在作物施肥前15天提交申请材料,谷类、豆类、薯类、蔬菜类、瓜果类等类型作物应用作基肥使用,水果类作物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花卉、林木不参与本项目。2022年度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请还田对象。申请还田对象(即粪肥还田对象)是阳江市阳东区辖区内的种植业类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村民小组或种植户等。
(三)申请材料。申请堆沤粪肥(沼液肥)施用到田,申请人应当填写、确认《2022年度阳江市阳东区堆沤粪肥(沼液肥)施用到田申请表》,并交验相应材料(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具体如下:
1.种植业类农业企业应交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块面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确权证书、土地流转合同等)。
2.新型经营主体应交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或会议纪要(委托一名代表负责交接申请事宜)、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块面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确权证书、土地流转合同等)。
3.村民小组应交验:委托书或会议纪要(委托一名代表负责交接申请事宜)、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村集体地块面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确权证书、土地流转合同等)。
4.种植户应交验:种植户身份证复印件、地块面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农户的土地确权证书、土地流转合同等)。种植面积低于50亩的,建议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统一汇总后以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名义进行申请。
(四)申请材料受理主体。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地块所在地村委会,由地块所在地村委会负责受理堆沤粪肥(沼液肥)施用申请材料初审,受理审核后,逐级递交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复审以及区农业农村局分配还田任务。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表填写内容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以虚假材料骗取堆沤粪肥(沼液肥)的,有关部门可追究法律责任。
二、初审
还田地块所在地村委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内容包括: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地块实际面积与证明材料面积是否一致。
复印件审核后,应加盖村委会公章。初审无误后,村委会将申报材料汇总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三、复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复审村委会报送的申报材料。复审内容包括:
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规范,其他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审核无误后,申报材料汇总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还田
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审核无误的申报材料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任务分配,由项目实施主体与申请还田对象签署还田协议和商议具体还田事宜,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还田工作。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件。
五、验收
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抽查和验收。申请还田对象须配合项目实施主体做好相关工作台账,配合签署还田协议、签署还田确认书以及提供还田过程及作物生长前中后图片等。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抽查和验收工作。
附件1:阳江市阳东区堆沤粪肥(沼液肥)施用到田申请表.docx
阳江市阳东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8月30日
咨询电话:0662-662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