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快速发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1、未被评定为区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
2、家庭农场依法在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在镇农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达到《阳江市阳东区示范性家庭农场评选办法》(东农农水通〔2020〕84号)文认定标准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各镇申报
1、申报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需填写《阳江市阳东区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附件),附上该附件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镇农村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并加盖意见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专家评审
我局组织专家,对各镇推荐的家庭农场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3年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
(三)名单发布
区农业农村局公布《2023年阳江市阳东区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3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
附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的办法.docx
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6日
联系人:雷凯栋;联系电话:661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