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等政策、法律和标准制订。
二、执行年限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标定地价具有时效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政策等因素进行调整。
三、起草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完成城镇标定地价公示,各县(市、区)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标定地价成果公示、报备作。根据国省相关文件要求,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启动了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
四、主要内容
本次公布的阳东区标定地价公示范围为阳东区城区及5个其他镇区(北惯镇、合山镇、红丰镇、雅韶镇、东平镇),余下大八镇、塘坪镇、大沟镇、那龙镇、新洲镇共五个镇区暂未有标准宗地设立进行评价。
标定地价是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根据标定地价的有关界定,明确阳东区标定地价内涵为:
1、估价期日:2020年1月1日。
2、土地用途:标定地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包括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5类用途。
3、容积率:按照标准宗地的出让容积率或实际容积率,已建成的按实际容积率,未建成的按出让容积率,工业用地不考虑其容积率。
4、使用年限:标准宗地价格评估的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
5、土地开发程度:根据标准宗地的实际开发程度。
6、权利类型:标准宗地价格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不考虑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
7、地价表现形式:评估标准宗地的合法现状开发利用条件下的土地价格,混合用地按现状的各用途建筑面积比例评估综合用地价格;为了便于比较,各类用地除标定地价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地面单价形式表述外,其余均分别采用地面地价和楼面地价形式进行表示。
阳东区标定地价内涵表
应用标定地价评估宗地地价时,须根据估价期日和宗地的具体条件利用标定地价修正体系进行修正。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
2022年11月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