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听证会代表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布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9-18 17:18    浏览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4〕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年9月4日阳江市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主持召开了听证会,对调整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听证方案进行了听证。现就听证会提出的意见采纳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会参加人员由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公开透明、广泛代表不同社会阶层利益的原则选取。本次听证会的正式代表25名,包括消费者代表15名:分别委托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各推荐代表1名(共3名);区工商联推荐工业用水代表2名;东城镇政府推荐代表1名;雅韶镇政府推荐代表1名,北惯镇政府推荐代表1名,其余7名向社会公开选取;经营者代表2名;有关单位代表6名;专家学者代表2名。听证会列席代表6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纪委监委驻区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各1名;旁听代表5名:向社会公开选取。

      本次听证会参加会议实到正式代表24名(另外1人请病假;实到的正式代表中含消费者代表14名),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且消费者代表人数不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符合法定要求。

      本次听证会主要的议题是:1、调整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2、实行合表水价。

      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主持了听证会。会上,区发展和改革局陈述了调整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听证方案,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对申请理由作了说明,深圳市金信达会计师事务所介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听证参加人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质询,同时,对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论证和分析,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大多数代表认为,目前,水务公司运营成本较高,且阳东区自来水价格在阳江市内价格相对较低,调整自来水价格是合理且必要的。到会的24名听证参加人对此次调整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一致表示赞同。其中,23名听证参加人同意按方案一执行,1名听证参加人同意按方案二执行。

      同时,听证代表也对方案和有关说明材料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一些意见。综合起来主要是:

      (一)1位代表提出低保户人口数一般比较多,建议对低保户的优惠水量适当增加。

      (二)1位代表提出近几年企业经营比较困难,政府也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本次调价对工业用水是有影响的,为减轻企业负担,能否将工业用水价格按照方案一工业用水价格减半收取。

      (三)1位代表提出与阳江市周边县区相比,两个方案中的第三阶梯水价较高,能否下调第三阶梯水价,建议调整各阶梯用水量基数,适当增加第二阶梯用水量基数,使第三阶梯用户减少,从而拉低整体居民用水均价。

      (四)12位代表建议水务公司在水价调整后要提高企业的服务水平,加快对管网、供水设备的改造,改善水质、提高水压,让居民在今后的生活中喝到高质量的放心水。

      (五)3位代表建议水务公司应控制成本,从其他方面降低成本。

      (六)3位代表建议尽快推动全市供水同城同网同价。

      三、对上述意见的处理建议

      (一)对意见一予以采纳。充分考虑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影响,应对特困家庭和低保户等给予更大的价格优惠减免政策。

      (二)对意见二不予以采纳。周边县(市)区的工业用水价格基本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持平,基于优化营商环境考虑,本次两个方案的工业用水价格均比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低,且按方案一工业用水价格比现行标准提高0.08元/立方米计算,平均每户每月均增加水费35.73元;按方案二工业用水价格比现行标准提高0.10元/立方米计算,平均每户每月均增加水费44.66元。因此可以说调价对其影响轻微。

      (三)对意见三不予以采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文件规定,各阶梯水价的制定,本着提高居民节约用水意识,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且各阶梯水量确定,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本次两个方案的各级水价均按1:1.5:3的比例制定。第一级用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含)以下的(占居民用户数的96.46%),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以上至35立方米(含)的部分(第一、二级水量用户占居民用户数的96.69%),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5立方米以上的部分,均符合文件规定。

      (四)对意见四予以采纳。水务公司应把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管网和供水设备的改造力度,加大对制水各环节的监管,着力提升供水质量,确保供水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五)对意见五予以采纳。水务公司应挖潜增效,加强对运营成本开支监控,提高精细化经营管理水平,减少水损耗,降低漏损率,控制供水成本。

      (六)对意见六予以采纳。水务公司加快与市水务集团对接,加快推进市区与阳东供水管网一体化,实现同城同网同价。

      四、我局对调整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方案的决策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听证会上绝大多数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区的实际及听证会情况,考虑阳东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群众承受能力,参考市区及其他县(区)现行的收费标准,我局倾向修改后的方案一,建议调整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决策如下:

      (一)继续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分为三级,级别差为1:1.5:3。第一级用水量基数为4人及以下的,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含)以下的,按基本水价计收水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以上至35立方米(含)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水费;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5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3倍计收水费。用水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且自来水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每增加一人相应增加7立方米水量基数计收水费。以户口簿中的人口数及供水企业核实确定为准,申请调整每月标准用水量的用户需携带户口簿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收费窗口办理。军烈属、五保户和持有《特困证》居民的低保户每月免费优惠5立方米用水。

      (二)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

      按照已建立的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当调整涉及自来水生产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时,水价在原来的销售价格基础上进行相应联动调整,不再召开自来水销售价格听证会。

      水价联动计算公式为:

      水价调整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标准÷(1-供水企业合理产销差率)

      (三)实行合表水价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5号)有关规定,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户居民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合表水价。合表水价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的106%执行。

      (四)调价方案采纳方案一

      以平均含税成本2.21元/立方米为调整水价参考基数,按水务公司2020至2022年平均售水比例拟定自来水销售价格。

      按居民基本水价(即第一阶梯水价)增加0.12元/立方米,非居民的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三类用水价格分别增加0.08、0.05、0.2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增加1.00元/立方米,调整后平均综合水价为1.94元/立方米,与现行综合水价1.79元/立方米相比,调整后每立方米水平均增加0.15元,升幅为8.38%,按水务公司2020至2022年平均年售水量23,547,656.33立方米计算,企业增加收入353.21万元;但与平均含税成本2.21元/立方米相比,亏损0.27元/立方米,亏损率12.22%,仍亏损635.79万元。

      该方案调整后水价比市区(平均综合水价2.05元/立方米)水价略低(详见调整方案明细表)。

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明细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类别

现行水价

调整后水价

调价差额

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阶梯

1.60

1.72

0.12

第二阶梯

2.40

2.58

0.18

第三阶梯

4.80

5.16

0.36

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户居民以及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合表水价)

/

1.82

/

非居民生活用水

工业用水

1.60

1.68

0.08

行政事业用水

2.45

2.50

0.05

经营服务用水

2.75

2.95

0.20

特种用水

4.00

5.00

1.00



阳江市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