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为本机关制发的非涉密公文类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公文。具体参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 公开的形式。
1、本机关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主要是通过在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gdong.gov.cn)上开设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2.本机关在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办证大厅、交警大队办证大厅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本机关依申请公安受理机构为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指挥中心,地址:阳东区东城镇始兴北路22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662-6635936,邮政编码:529900,电子邮箱:yj6635936@163.com。
(二)受理方式。
1、书面申请。
①当面提交:申请人向本机关当面提交《申请表》。地址:阳东区东城镇始兴北路22号。
②信函方式: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申请地址 https://ysqgk.gd.gov.cn/662005/index/)。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47条、第51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阳东分局监督室。详细地址:阳东区东城镇始兴北路22号。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6635992邮政编码:529900电子信箱:ydgajd663599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