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阳江市阳东区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建设进度,现面向我区增加选定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
二、建设任务及要求:
(一)建设内容:实施主体通过投入设施设备,与阳东区地区养殖主体和种植主体达成协议,全链条完成无害化生产堆沤肥、沼液肥,以及提供粪肥(沼液)还田服务,经第三方监管单位核实通过后,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实施主体提供资金补助。
(二)2025年6月前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推广绿色种养循环面积10万亩(含收集处理粪污形成粪肥、粪肥运输、粪肥还田等)和项目总结验收、绩效评价等。
(三)固体粪肥还田施用量≥0.2吨/亩,沼液还田施用量为≥2吨/亩。
三、项目资金:财政扶持资金9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实施主体粪污收集处理、粪肥(含沼液)施用到田等服务予以支持,补贴标准为90元/亩。
四、申报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对象:阳东区内具备粪污收集处理、粪肥(含沼液)还田能力的企业(含种植业类的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信誉良好,流动资金充裕,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2.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生产粪肥场所,配备有生产处理的设备、人员及其他设施设备等。
3.具备粪污收集和运输、粪肥运输和还田相关器械、车辆等。
4.以往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实施主体收集粪污处理过程必须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和《沼气工程沼液沼渣后处理技术规范》(NY/T 2374-2013)等要求,处理后的固体粪肥和沼液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有毒有害限量指标应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有意愿申报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请根据自身情况,参照附件提示形成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工商年报、税务报送情况、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条件等)。全套资料汇编装订成册,1式5份,用档案袋盖企业印章封存。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材料报送期限。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阳江市阳东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地址:阳江市阳东区东风三路旧农机大楼二楼(银豪商务宾馆隔壁)。
五、选定方式及结果公示
(一)选定方式:区农业农村局通过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申报主体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本项目实施主体。
(二)选定结果:在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联系人:利先生,联系电话:0662-6621600。
附件:2023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阳江市阳东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