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2 检验依据
表2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备注:
1.产品使用说明标注的纤维含量不一致时,应以耐久标签标注的纤维含量进行考核。如果未标注产品主要原材料的纤维成分和含量,则纤维含量项目不判定。
2.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他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他纤维(未明示)的含量≤0.5%,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纤维而未检出时,该微量其他纤维不计入总量进行判定。
3.色牢度试验采用单纤维贴衬,针织产品耐摩擦色牢度只考核直向。耐洗色牢度仅考核明示可水洗产品。
4.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考核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5.pH值的测定用0.1 mol/L 氯化钾溶液作为萃取介质。
6.可萃取重金属项目采用FZ/T 73025、GB/T 33271、GB/T 39508标准考核时,六价铬采用GB/T 17593.3标准,As、Hg采用GB/T 17593.4标准,其余重金属离子采用GB/T 17593.2标准,产品标准有要求的除外。
7.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仅考核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婴幼儿纺织产品。
8.羽绒项目17-20仅考核儿童及婴幼儿羽绒服装。
9.鹅毛绒含量/鸭毛绒含量仅考核明示填充物为鹅绒的羽绒服装。
10.产品未标注产品标准,标注产品标准不正确,或者无法获得明示的有效企业标准时,检测纤维含量以及GB 31701相关项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2660-2017 衬衫
GB/T 2662-2017 棉服装
GB/T 8878-2023 针织内衣
GB/T 8878-2014 棉针织内衣
GB/T 22700-2016 水洗整理服装
GB/T 22849-2014 针织T恤衫
GB/T 22853-2019 针织运动服
GB/T 26384-2011 针织棉服装
GB/T 26385-2011 针织拼接服装
GB/T 31900-2015 机织儿童服装
GB/T 33271-2016 机织婴幼儿服装
GB/T 39508-2020 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
GB/T 14272-2011 羽绒服装
GB/T 14272-2021 羽绒服装
FZ/T 24019-2012 印花羊绒针织品
FZ/T 73005-2012 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
FZ/T 73005-2021 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
FZ/T 73009-2009 羊绒针织品
FZ/T 73009-2021 羊绒针织品
FZ/T 73018-2012 毛针织品
FZ/T 73018-2021 毛针织品
FZ/T 73020-2019 针织休闲服装
FZ/T 73024-2014 化纤针织内衣
FZ/T 73025-2019 婴幼儿针织服饰
FZ/T 73026-2014 针织裙、裙套
FZ/T 73032-2017 针织牛仔服装
FZ/T 73034-2009 半精纺毛针织品
FZ/T 73034-2021 半精纺毛针织品
FZ/T 73043-2020 针织衬衫
FZ/T 73045-2013 针织儿童服装
FZ/T 73052-2015 水洗整理针织服装
FZ/T 81001-2016 睡衣套
FZ/T 81004-2012 连衣裙、裙套
FZ/T 81004-2022 连衣裙、裙套
FZ/T 81006-2017 牛仔服装
FZ/T 81007-2012 单、夹服装
FZ/T 81007-2022 单、夹服装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