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在阳江市阳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阳江市阳东区审计局局长 林进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依法组织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区委“1+3个3”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任务,全区经济社会经受住多重空前考验,总体保持稳中有进,奠定了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
——着力稳住经济运行基本盘。沉着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形势,全方位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持续措施,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67%,其中,税收收入13.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6.16%;非税收入2.23亿元,同比下降9.3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3.84%。财政规模和质量继续稳步上升,为全区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战略部署落实成效显著。全力推进“融湾先行”十大攻坚行动,“1+3+3”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构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工作扎实推进,被纳入中国(阳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广东自贸区联动发展区的重要片区。启动区属国有企业优化重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地实施,有效激活镇级财政的功能。
——民生重点领域保障有力。2022年全区各项民生类支出32.03亿元,增长4.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65%。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残疾人补贴、高龄老人补贴等2.26亿元。全力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投入疫情防控资金4923万元用于支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落实民生保障。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良好。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3年8月底,对上年度审计查出的155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91个问题,有84个(占86.6%)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28个问题,有24个(占85.71%)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36个问题,有17个已完成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审计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4.39亿元,总支出52.79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13亿元,总支出13.69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91.74万元,总支出591.74万元;由区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3亿元,总支出2.44亿元(2022年结余为-2103万元,滚存结余955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能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全力保障融湾攻坚等重点工作,兜底“三保”支出底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预算编制不规范。
(1)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一是3个项目支出预算金额1001.32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二是未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细化公开。
(2)部分预算编制不完整或存在重复。
一是未及时将3项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2670.08万元编入2022年本级预算。二是未将11个乡镇村委会的预算编入各镇政府预算数。三是部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未与政策相衔接,重复安排预算资金25.74万元。
2.部分预算绩效未落实到位。
(1)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有37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8亿元,未在收到资金后30日内及时分解下达到位。
(2)未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有5个镇政府申报相同内容的专项资金,但资金分配方式、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等的定性和定量不一致。
(3)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相关政策措施未能落实。有2项专项补助、补贴资金2899.11万元未及时使用或发放到政策对象手中,影响相关政策措施的及时有效落地。
3.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有待加强。
(1)未立项批复的项目提前进行预算编报。某系统项目在未经立项批复的情况下,已提前在年初预算中安排400万元资金。
(2)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审核、立项批复超期限。2个单位超过规定的时限出具某项目的资金审核意见和立项批复意见。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和延伸审计了20个预算单位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能执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
一是1个单位在未编制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下,全年实行政府采购17批次物资共161.53万元。二是2个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7.36万元。三是1个单位未按约定及时向有关单位催缴2022年度欠缴的非税收入1.50万元。
2.预算执行不严格。
一是7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57.34万元。二是2个单位于2022年底在未实际发生培训费用、活动费用等情况下,提前支付合同款3.20万元。三是2个单位公务接待未填写接待清单、在公务接待费用中列支其他费用,涉及金额0.29万元。四是2个单位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涉及金额0.58万元。
3.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4个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未依法实施集中采购,涉及金额21.76万元。二是1个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通过后,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逾期14个月未支付3家公司相关款项165.78万元。
4.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一是5个单位违规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其他账户划拨资金911.49万元。二是3个单位应以公务卡强制结算的支出仍使用现金,涉及金额6.05万元。三是1个单位超范围使用现金170.55万元。四是3个单位差旅费管理不严格,存在制度不完善,未履行规定的报批手续,跨年度报账支出等,涉及金额11.25万元。五是5个单位财务记账不规范、报销依据不充分,会议费报销支出没有会议通知及参会人员签到表、列支与会议费无关的活动费用,物资采购经办与验收为同一人等情况,涉及金额共214.69万元。
5.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
一是1个单位超范围使用33.42万元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二是1个单位使用专项资金1.57万元购置工作用的2台专门设备,在购置10个月后仍未拆封使用。三是2个单位3项专项资金13.78万元结转结余两年以上,形成存量资金,未按照规定及时上缴财政。四是1间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导致2名未达到规定标准或未填报申报材料的学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领取困难学生补助资金。五是1间自主经营食堂的学校未按制度要求定期公开食堂账务,涉及食堂2022年当年收入880.34万元。六是6个单位7个项目设置绩效目标不完整,未设置满意度指标、效益指标等。
(三)乡镇财政管理审计。
抽查了5个乡镇的部分财政收支管理事项,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积极清理预算外收入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一是3个镇的预算外账户资金1.06万元未及时清理,未纳入预算管理。二是1个镇未将预算外资金收入20万元纳入2022年预算管理。
2.预算执行不严格。
一是1个镇政府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差旅费、培训费等,涉及金额58.64万元。二是1个镇政府工作误餐补助报销方式不规范,以餐费发票形式报销,涉及金额6.92万元。
3.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1个镇政府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垃圾清运政府采购合同,涉及合同价222.60万元。二是2个镇政府部分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9.63万元。
4.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一是1个镇政府应以公务卡强制结算的支出仍使用现金,涉及金额5.12万元。二是1个镇政府未及时清理往来款,涉及金额4394.38万元。
5.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
一是1个镇政府5个项目资金扩大支出范围用于日常开支,涉及金额174.72万元。二是1个镇政府7项专项资金2.99万元结余或结转两年以上,形成存量资金,未按照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三是1个镇政府建成1个项目后管理不到位,造成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33.79万元。
6.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不到位。
2个镇政府对下属3个事业单位监督不到位,下属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建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及采用企业类的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等问题。
7.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一是1个镇政府未及时编制5个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二是1个镇政府监督不力,道路工程现场违规施工。三是1个镇政府的镇区段建设工程工期超期严重。四是1个镇政府在2个项目中,同时违规使用同一个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审计了我区2022年度地方政府的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作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出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未按规定出台地方债务管理制度和问责机制。
(二)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未及时缴交项目对应的专项收入用于偿还利息。应于两年前开始用项目收益偿付利息的某专项债券项目,未向财政缴交项目对应的收入用于偿还利息。
(三)竣工建设项目价款结算未按期支付。某专项债券项目在已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未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290万元工程款给施工方。
三、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扶贫资产后续监管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2个镇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的工作决策部署,着力推动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把关不严。1个镇政府3个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与实物不符。
2.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
一是1个镇政府63个乡村振兴项目仅进行村级初步验收,镇政府未按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镇级验收。二是1个镇政府未按规定在4个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结算报告的审定意见书签署确认意见。
3.1个镇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监督管理缺失,造成部分项目监理人员履责不到位,违规兼任多个项目监理工作。
4.扶贫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一是2个镇政府未保障扶贫对象的项目投资收益,造成扶贫资产收益未达预期、不到位或未按合同约定收回本金、收益分红等,涉及金额244.92万元。二是1个镇政府监管不到位,扶贫项目合作公司未向相关村委会签发出资证明书和修改公司章程。三是1个镇政府未及时回购村级电站股权,涉及股权价值165.80万元。
5.扶贫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资产登记不准确。
一是1个镇5个扶贫资产项目确权登记金额不准确。部分实际投入金额少于登记金额,差异金额20.16万元。二是1个镇未及时对变更的2个扶贫资产项目进行确权登记,涉及金额65.38万元。
6.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部分工作任务未按期完成。1个镇未按期完成村道巷道硬底化建设任务,88条自然村未实现雨污分流,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专项行动力度不够,9间农村破旧泥砖房未清理。
7.“厕所革命”工作落实不到位,发挥效益不佳。
一是1个镇6个农村公厕管护不到位,存在未通水、未通电、设施损坏或未开放。二是1个镇3条自然村在资金已到位的情况下,未完成农村公厕建设。
(二)重点项目审计。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
组织审计了我区2019至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改善了农田生产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不严格。
一是建设单位擅自扩大项目开支范围,涉及金额6.68万元。二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等相关费用,涉及金额390.75万元;三是3个2019年度已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结余资金15.3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四是9个项目超标准给付外部专家酬劳。
2.工程建设管理及招投标存在漏洞。
一是由于政府相关的招标人未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对招标代理工作存在不足提出修正意见,造成招标代理机构以贩卖标书方式营利,增加中标人负担。二是3个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涉及金额830.05万元。三是项目规划不合理,未能全方位提升建设内涵,如项目实施后,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占较大比重,未能形成新增耕地和有效提升耕地质量,耕作田块较为分散并不相对集中,未能发挥规模效益。四是9个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不齐全。五是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市级验收发现的问题,仍未通过市级验收。
3.工程质量及后期管护方面不到位。
一是8个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二是监理履职不到位,未规范实施监理活动。三是区级验收不规范,未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四是项目后期未有效管护,部分渠道阻塞、杂草丛生或水源遭受污染等。
四、民生项目和安全保障审计情况
(一)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
1.城区2021年学前教育资金审计。
组织审计调查了城区2021年学前教育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能依法依规使用,有关幼儿园基本能按标准和规范办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计划完成学前教育项目建设。
一是区教育局未按计划在2022年完成区第一幼儿园迁建工程。二是2所小区幼儿园未按要求回收,办成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
(2)未及时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2个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涉及金额47.85万元。
(3)未使用税务发票收取保教费。12所民办幼儿园使用自制单据收取保教费,未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涉及金额1625.93万元。
(4)部分园舍设置不符合规定。3所幼儿园没有室外活动场地或音体活动室楼层设置不符合标准。
(5)个别幼儿园存在大班额。1所幼儿园6个班超过规定的班额标准,超标准人数共33人。
(6)部分幼儿园教师、保育员没有资格证。4所幼儿园分别有46人、10人没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保育资格证,占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总人数的65.71%、29.40%。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组织审计调查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人员结构得到优化,经费投入和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立医院消防存在安全隐患。1间公立医院的综合楼工程的消防登高场地建设未达消防设计的要求。
(2)部分村卫生站建设项目存在质量缺陷。6间村卫生站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完成工程验收,在5年保质期内,均不同程度存在诊室墙面开裂发霉、天面漏水等问题。
(3)区财政局未及时发放特岗全科医生补助金119.67万元。
(4)部分医疗机构传染病上报不符合规定。2家医疗机构未上报新增法定传染病病例6例。
(5)未及时审核传染病信息。区疾控中心未按规定在24小时内审核处理传染病信息24例,审核时限最长138个小时。
(6)个别医疗设备采购设置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
(7)部分村卫生站配置设备未发挥效益。23间村卫生站配置的130台(套)价值41.66万元的设备不符合实际需求,闲置未用。
(二)安全保障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储备粮和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不断提高仓储现代化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和粮食储备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完成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1个镇有5户农房抗震改造对象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工或竣工。
2.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1个部门未制订本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总体控制数量及布点规划方案。
3.推进绿色仓储设施建设工作滞后,相关政策措施未能有效落实。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有待加强,储备库尚未配备低温仓储设施,未达到绿色生态储粮要求。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审计。
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规范资产使用管理,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资产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目。7个单位固定资产增加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目,涉及金额66.68万元。二是未加强固定资产卡片和系统管理。2个单位对2022新购置的475项资产和历年来的资产未执行管理要求,未登记资产卡片进行管理。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1.闲置土地审计调查。
上级组织对2013至2021年闲置土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较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
(1)自然资源部门对闲置土地的判定不够及时准确,未将5宗886.20亩符合闲置认定条件的土地作为闲置土地管理。
(2)部分土地已超过约定动工期限,仍未开展闲置认定工作。40宗1863.28亩土地已超过1年未动工,但相关部门未开展闲置认定工作。
(3)未落实闲置土地信息管理有关规定。相关部门未将已处置的55宗闲置土地信息抄送金融监管部门,加大了闲置土地的处置难度。
(4)以往审计、督察发现问题重视不够。2宗28.84亩闲置土地未完成整改,影响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5)未及时、足额征缴土地闲置费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部门少征缴1宗17亩的土地闲置费28.60万元。
2.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耕地保护制度未落实。1个镇1宗土地被占用进行非农建设,涉及面积234平方米,其中占用水田120.96平方米。
(2)违法用地未落实整改。1个镇有10宗13.51亩违法用地未整改。
(3)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1个镇未与其辖区内的村级签订河长制责任书,未对村级河长进行考核和评价,部分河长巡河次数未达标。
(4)禁养区养殖场清理整治力度不足。1个镇5间养殖场未清理,涉及2个村委会4条自然村。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生效。中央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省、市、区出台了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各单位各部门在聚焦主责主业的同时,要注重与其他领域的协调联动,保持适度灵活,准确领会政策意图和工作要求,查实找准堵点痛点,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显效发力。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树立全链条绩效管理的意识,强化预算约束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根据资金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进度编实编细部门预算,完善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防铺张浪费,力促公共资源资金提质增效。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项目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督管理,督促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单位的职责,从严控制工程造价,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把好验收关,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工程领域不正之风,确保建设资金安全高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 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阳东区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阳东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九届三次人大会议的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加快打造阳江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阳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