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九届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阳东区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6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