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工作,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符合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投资建设项目,将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入库、不动产登记申请等环节同步到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申请,实现“竣工即交证”,进一步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
强化“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的衔接,“多测合一”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直接作为联合验收以及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当天,同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不动产权证书》。
三、工作流程
1.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可同步提交申请“竣工即交证”服务。
2.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过程中,完成“多测合一”不动产登记标准要求的测绘成果,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后,做好不动产权籍数据审核入库。
3.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联合验收备案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在综合验收审核通过后,将综合验收备案结果同步告知和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受理并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工作。
4.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当天,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建设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竣工即交证” 是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是便民利民改革,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确保上下一盘棋、统筹推进,把利民利企好政策落到实处。
(二)深化信息共享。
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走路,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所有材料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三)做好宣传引导。
在开展“竣工即交证”服务过程中,按照依申请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改革政策惠及广大企业群众。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张贴告示等方式,及时宣传该项便民利企举措,报道相关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在社会上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该实施方案(试行)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竣工即交证”服务申请.doc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申请材料明细.doc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