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项目(中铁北京局站前六标二分部阳东段办公区及驻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负责组织验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的规定,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项目(中铁北京局站前六标二分部阳东段办公区及驻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现将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4日-2026年8月24日,共30日。
凡对上述竣工验收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附上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反馈给阳江市阳东区自然资源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项目(中铁北京局站前六标二分部阳东段办公区及驻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图.pdf
阳江市阳东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4日
(联系人:李家伟 联系电话:17728884660)

